徒步熱潮下,山野垃圾誰來收?
徒步熱潮下,山野垃圾誰來收——專家建議以多元共治機制守住山野徒步文明底線
前不久,戶外愛好者高虎(化名)前往湖南長沙桃花嶺公園徒步踏青。4月的桃花嶺草木萌新、繁花初綻,清風徐徐,山野景致分外怡人。高虎滿懷愜意踏上山林徒步步道,可剛走入林間,眼前一幕卻大煞風景:滿眼皆是刺眼的塑料垃圾,石縫間塞滿廢棄飲料瓶,泥土里隨處掩埋著食品包裝袋,更有游人隨意將塑料瓶掛在枝頭充當簡易“路標”,青山被五顏六色的垃圾“打上補丁”。
高虎向《法治日報》記者坦言,這般山野遭垃圾侵占的現象屢見不鮮。常年奔走于各地山野徒步線路的他,無論是城郊公園山林,還是小眾原生態野線,幾乎每次出行都能偶遇隨意丟棄的零食包裝、塑料瓶、一次性餐具等廢棄物,不少清幽山野漸漸遍布垃圾。
如今戶外徒步悄然成為時尚潮流,大批愛好者爭相奔赴原生態山林野線,但山野垃圾問題也隨之而來,生態環境受到影響。
受訪專家表示,塑料垃圾在自然環境中需歷經數百年才能緩慢降解,不僅破壞山林土壤結構、污染地表水源,更會對整個生態系統造成難以逆轉的傷害。整治山野垃圾污染,需以法治為引領、源頭管控為抓手、多方聯動為支撐:既要完善相關制度規范、壓實屬地監管與管護責任,補齊管理短板;也要引導公眾主動參與生態保護,培育敬畏自然、無痕戶外的出行理念,讓徒步休閑的熱度與山林生態的保護并行共生、雙向平衡。
徒步者走后留下垃圾
記者了解到,野外徒步線路垃圾泛濫早已不是個例。此前,河南省新鄉市輝縣市南太行張溝梯到十字嶺徒步野線被曝出垃圾遍地,部分路段幾乎成了“天然垃圾場”。
為此,今年4月起,輝縣市在太行山區開展了一場集中清理垃圾、源頭管控行為,從短期整治到長效管護的“凈山行動”——各鄉鎮黨政牽頭、多方協同,巡山清理垃圾;在關鍵節點布設垃圾袋發放點、垃圾轉運站;工作人員主動與徒步者交流;農家樂從業者在日常接待中強化環保提醒,把文明出游、無痕戶外的理念傳遞到每一位游客心中。
一處處山野垃圾堆積、一次次志愿接力清山,類似的場景正在全國多地山野間上演。
近日,志愿者小袁與好友來到江蘇蘇州西山小環線,自發開展清山行動。只見道路兩側散落著飯盒、泡面袋、零食包裝等廢棄物,雜亂堆砌如同無人打理的“戶外小賣部”。小袁一行人頭頂驕陽撿拾垃圾,衣衫被汗水浸透,最終打包清運出12大包垃圾。接受采訪時,小袁無奈道,他們這樣做是希望所有徒步者能自覺攜帶垃圾袋,將垃圾隨身帶走,共同守護山野清凈。
浙江杭州的戶外愛好者張女士,長期投身山野清潔工作。作為熱門徒步路線,杭州北高峰垃圾問題常年突出,各類廢棄物散落各處。張女士堅持上山清理垃圾,并結合實地情況整理出一份“經驗指南”:石虎山路段多廢棄水瓶與零食外殼,山路中段常見紙巾、能量膠包裝,山頂區域煙頭堆積最為密集。她提醒同行戶外愛好者,出行務必自帶收納工具,全程打包留存垃圾,統一運送至山腳垃圾站,切勿加重山林保潔負擔。
“垃圾堆里拍不出純粹的風景,每一次彎腰撿拾,都是為自然療傷。”張女士呼吁廣大徒步者敬畏山野、文明出行。
缺乏約束難形成威懾
受訪專家認為,徒步野線垃圾泛濫,絕非簡單的道德問題,而是游客行為、管理體系、法律及環保意識淡薄等多重原因交織的結果。
北京安申律師事務所主任方梅分析,徒步者自身環保意識淡薄、缺乏法律敬畏之心,是山野垃圾問題滋生的根源。不少戶外愛好者心存“野線無人監管”“法不責眾”的僥幸心理,將自然山野視作可以隨意消耗、破壞的公共資源,漠視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生態環境法典等相關法律規定,肆意丟棄生活垃圾。
在管理層面,方梅指出,多數山林野線處于非景區、非自然保護區的監管空白地帶:成熟景區有明確的管理主體與完善的管理制度,自然保護區有專項法規保駕護航,而未開發野線普遍陷入管理主體模糊、監管責任懸空、執法力量缺位的“三不管”困境。尤其在一些跨市域、跨縣域的徒步線路,更易出現多頭管理、權責分割、各自為政的治理情況。
北京大學法學院研究員、資源能源與環境法研究中心主任鞏固認為,山野徒步線路往往橫跨林草、自然資源、文旅、屬地鄉鎮等多個管轄部門,各部門權責邊界劃分模糊,跨部門協同成本高、聯動效率低;再加上山野腹地環衛基礎設施配置嚴重不足,即便部分游客有帶走垃圾的意愿,也面臨無處存放、無處投放的現實困境。
此外,受訪專家指出,現行法律法規在山林野線場景中,存在適用盲區與落地執行難題,整體約束效力大打折扣。
方梅介紹,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雖明確禁止隨意傾倒、丟棄生活垃圾,但山林野線地域分散、地形復雜,面臨執法主體不明確、日常巡查難覆蓋、現場取證難落實、行為人身份難確認等多重現實難題。民法典雖劃定了生態破壞侵權責任,但個人單次亂扔垃圾造成的生態損害難以量化界定,環境維權訴訟成本高、審理周期長,鮮有針對個體徒步者啟動生態賠償訴訟的案例,相關法律條文難以真正落地見效。
在鞏固看來,未開發山林野線既不屬于規范化景區,也不屬于城市市容管控區域,法律適用邊界模糊不清。對于非保護區內亂扔垃圾的行為,監管處置多以口頭批評教育為主,處罰力度輕微、違法成本極低,無法形成有效法律震懾。
讓野線治理有法可依
如何破解徒步野線垃圾難題?
受訪專家一致認為,既不能簡單“一刀切”關停封禁、遏制戶外徒步需求,也不能放任亂象無序蔓延,必須構建政府主導、社會協同、法治兜底的多元共治機制。
采訪中,方梅建議,首要之舉是以地方立法填補山林野線治理的制度空白,清晰劃分各部門權責邊界,明確違規行為認定標準與處罰細則。由屬地縣級政府牽頭劃定野線管護責任主體,對跨區域徒步線路建立跨地協同治理機制;結合本地山野資源與戶外出行實際,出臺針對性地方規范性文件,明確戶外經營主體、徒步組織者、普通參與者的法定義務及違規法律責任,讓山林野線治理真正實現有法可依。
“充分發揮戶外運動協會、戶外俱樂部等行業組織的自律作用,制定戶外出行環保行業規范,常態化開展環保知識培訓與出行行為監督;組建民間志愿者巡山隊伍,定期開展清山凈山、環保宣講活動,形成政府監管、社會組織自律、志愿者廣泛參與的聯動治理格局。”方梅說。
鞏固提出,可通過地方立法探索推行“進山環保承諾+環保押金”制度,統一明確山野環衛設施配置標準、落實建設管護資金來源;壓實戶外俱樂部、徒步組團組織者及戶外信息發布平臺的主體責任,構建從出行組織、進山管控到垃圾處置的全鏈條閉環管理體系,從制度層面徹底消除山林野線監管真空。
他還建議,建立生態修復基金,將罰款與賠償金專項用于垃圾清理與生態修復,實現“以罰促治、以修護綠”。與此同時,運用視頻監控、無人機巡查等科技監管手段,破解偏遠野線人工巡查覆蓋難、發現晚、管控弱的痛點,以科技賦能提升山野治理精細化水平。
兩位專家一致強調,要通過社交媒體、短視頻等渠道普及法律知識,讓徒步者認清亂扔垃圾不僅是道德問題,更是違法行為;在入口設置法律警示牌,推廣無痕山林理念,培育戶外倫理,推動公眾從“被動約束”轉向“主動守護”。同時,支持檢察機關與環保組織提起環境公益訴訟,以司法判例強化警示。
記者手記
志愿者日復一日巡山清野,抵不過個別游人隨手一扔;山野靜默無言默默承載污染,生態創傷卻需數百年方能慢慢愈合……
隨著戶外徒步熱度攀升,清幽小眾的山野路線備受游人青睞,但無痕山林的文明理念,卻被不少人拋之腦后。采訪過程中,聆聽幾名徒步愛好者和“凈山”志愿者的經歷后,記者深刻認識到,山野之美,不應成為一些人無度涉足、肆意踐踏的資本,每一份隨意丟棄的垃圾,都是刻在自然肌理上的傷痕;志愿者日復一日的堅守與奔赴,終究只是彌補缺憾的被動兜底,守得住一時山野潔凈,擋不住肆意任性的文明缺位。
小眾野線缺乏監管約束、部分游人缺乏敬畏之心,在多重因素交織下,山野生態正在悄然承受著本不該有的負荷與傷害。
破解山林野線的環保困局,不能一味依賴道德呼吁和志愿者的默默付出,更要以立法厘清權責邊界,以嚴格執法筑牢震懾底線,以全民共治織密守護屏障。
對山野的真正熱愛,從不是匆匆打卡、留影離去,而是做到帶走隨身垃圾、敬畏自然本真。唯有讓敬畏山水成為自覺習慣,讓守護責任真正落地生根,曠野風光方能恒久澄澈,徒步遠行才更具初心與分量。
本報記者 韓丹東
來源:法治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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