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化程序而非自動歸還 流落法國的各國文物何時“回家”?
法國頒布關于歸還非法所獲文物的法律,程序簡化但適用范圍有限制
流落法國的各國文物何時“回家”?
當?shù)貢r間5月9日,法國總統(tǒng)馬克龍頒布關于歸還非法所獲文物的法律,標志著法國這一獲得國際輿論廣泛關注的立法行動走完了全部流程。雖然這部法律的通過,并不意味著所有非法流失在法國的外國文物將被自動歸還,但法國此舉仍然為包括中國在內的很多國家索回非法流失在法文物提供了便利,同時也為實現(xiàn)和增強此類國際合作提供了范例。
簡化歸還程序而非自動歸還
據(jù)新華社報道,法國參議院5月7日以343票贊成、0票反對的投票結果,通過了該法律草案。草案文本此前由議會兩院對等混合委員會協(xié)商達成一致,并經(jīng)國民議會表決全票通過。
根據(jù)法國此前法律,所謂“納入公共領域的文物原則上不可轉讓”,歸還相關文物需逐案立法處理,程序較為復雜。而新法案將建立一套制度性機制:允許在符合歸還條件的情況下,把相關文物從公共領域中“移出”,簡化歸還程序。屆時歸還事宜還可通過行政程序批準,無需逐案立法。
法國文化部長卡特琳·佩加爾發(fā)布公告說,這項立法“旨在簡化外國提出的歸還請求處理程序”。她表示新的法律旨在賦予政府一項“受到嚴格限制并附有多重保障”的文物歸還權限。一方面,法律草案明確規(guī)定可歸還文物的適用范圍;另一方面,嚴格規(guī)范歸還流程,即所有歸還申請須經(jīng)過法國與追索國協(xié)商成立的雙邊科學委員會審查,并征求國家文化財產(chǎn)歸還委員會的意見等。
關于可歸還文物的范圍,新法案適用于1815年11月20日至1972年4月23日期間,法國以偷盜、掠奪等非法方式所得的外國文物。1972年之后發(fā)生的文物掠奪或盜竊案件,只能通過民事法庭來解決。且新法案僅適用于外國政府的追索申請,還排除了軍事用途文物和部分考古出土品。此外,法國政府每年還應向議會提交報告,介紹其收到的外國追索請求及其處理進展等。
從上述規(guī)定中不難看出,新法案的通過不意味著相關文物會自動回歸:首先,新法案并非規(guī)定“要歸還”被掠奪來法的外國文物,而是從法律層面承認“可歸還”;其次,新法主要是簡化更新了“怎么還”的流程,而非直接取消流程、說還就還;最后,即使根據(jù)這一法案,也并非所有“被掠奪”來法的外國文物都能被歸還,更不是“所有”在法外國文物都能被歸還,不在法案規(guī)定時段內的、來源不清晰或不能被確認為“掠奪”的、歷史上屬于法軍“軍事戰(zhàn)利品”的軍事用途文物等,就不在新法適用范圍內。
部分中國文物看到“回家”希望
此前,該法草案在法國國民議會通過后,國民議會議員熱雷米·帕特里耶-萊圖斯發(fā)言時,提到了法國文豪維克多·雨果的夢想:“希望有一天,法蘭西能脫胎換骨,將這不義之財歸還被搶掠的中國。”
1861年,在此前一年英法聯(lián)軍火燒圓明園并劫掠大量珍貴文物后,法國作家雨果在《就英法聯(lián)軍遠征中國給巴特勒上尉的信》中寫道:“有一天,兩個來自歐洲的強盜闖進了圓明園。一個強盜洗劫財物,另一個強盜放火……將受到歷史制裁的這兩個強盜,一個叫法蘭西,另一個叫英吉利。”
在劫毀圓明園后,英法聯(lián)軍法軍司令孟托邦將從圓明園搶劫來的所謂戰(zhàn)利品獻給法王拿破侖三世和歐也妮王后,歐也妮王后將送給她的圓明園文物匯集在一起,在楓丹白露皮埃爾大廈舊址底層建造了中國博物館,將這些文物存放起來。
在西方博物館中,楓丹白露宮收藏的圓明園珍寶最多,宮中的中國館可以說是圓明園在西方的再現(xiàn):館中收藏文物1000余件,展出320件,全部是當年從圓明園搶劫去的。
有媒體分析認為,根據(jù)此次通過的新法案,目前收藏于楓丹白露宮的中國圓明園文物,完全符合1815年至1972年這一時段規(guī)定、來源清晰(由侵華法軍掠奪)且其中的絕大多數(shù)文物不屬于所謂“軍事用途文物”,因而有望按新法案的規(guī)定,未來以簡化流程的形式歸還中國。
不過,遺憾的是,還有更多流失在法國的中國珍貴文物,恐怕難以順利借助新法案“回家”。例如,從19世紀中期到20世紀中期長達100年的時間里,在戰(zhàn)亂頻仍的中國,有大量文物被盜墓、偷搶、非法買賣后走私倒賣到海外,其中就包括法國吉美博物館所收藏的敦煌文物,這部分文物不僅追回難度仍然很大,甚至可能完全不知所蹤。
文物返還難題仍然有待解決
放眼全球,散落世界各地的中國文物數(shù)不勝數(shù)。據(jù)中國文物學會統(tǒng)計,自1840年鴉片戰(zhàn)爭以來,因戰(zhàn)爭、不正當貿易等原因,有超過1000萬件的中國文物流失到海外,幾乎涵蓋所有文物種類。而據(jù)聯(lián)合國教科文組織不完全統(tǒng)計,在全世界47個國家200多家博物館的藏品中,有164萬件中國文物,民間收藏的中國文物大約是館藏數(shù)量的10倍以上。
中國的文物流失之痛,也是全世界很多前殖民地、半殖民地國家的共同遭際。然而,文物的追索與返還,一直是一個國際性難題。
二戰(zhàn)結束后,國際社會為保護文物、促進流失文物返還陸續(xù)制定了一些國際公約,主要包括:《關于發(fā)生武裝沖突時保護文化財產(chǎn)的公約》及其議定書、《關于禁止和防止非法進出口文化財產(chǎn)和非法轉讓其所有權的方法的公約》與《國際統(tǒng)一私法協(xié)會關于被盜或者非法出口文物的公約》等。但是,它們僅適用于公約生效后被盜或非法出口的文物,對于公約生效前,尤其是近代通過戰(zhàn)爭、掠奪、脅迫等方式流失的大量文物,卻缺乏有效的法律約束。
好消息是,近年來,國際社會在糾正歷史不公、返還劫掠文物方面正形成越來越強的道德共識與行動合力,越來越多的國家陸續(xù)在不同層面開展文物返還實踐。
例如,德國先后向尼日利亞、坦桑尼亞返還殖民時期掠奪的文物;荷蘭將數(shù)百件殖民時期文物返還印尼、斯里蘭卡等國;意大利多次向中國返還被盜文物,僅2024年就返還56件文物藝術品;美國向中國移交了包括子彈庫帛書、38件明清藏傳佛教文物在內的一批珍貴文化遺產(chǎn)等。
不過,總體來看,包括法國在內的西方前殖民國家長期以來歸還掠奪文物進展緩慢,不僅有來自其國內各大博物館的阻力,在法律和政治層面也缺乏強有力的依據(jù)。
近幾年,法國一直在逐步推進文物和遺骸返還工作。
2017年,法國總統(tǒng)馬克龍訪問非洲國家布基納法索時公開承諾,將推動非洲文化遺產(chǎn)的歸還進程,這也成為法國國民議會此次通過新法案的開端。2023年,法國先后出臺兩項法律,分別用于歸還二戰(zhàn)期間從猶太家庭掠奪的文物,以及歸還公立館藏中的外籍人類遺骸。2025年3月,法國正式將1916年從科特迪瓦奪走的埃布里耶族圣鼓“吉吉·阿約克韋”歸還原國。
5月7日,中國外交部發(fā)言人林劍在回應相關問題時表示,中方贊賞法方推動流失文物返還原屬國的責任擔當,期待法案能夠早日完成立法程序,也期待與法國在此領域開展合作。中法在防止文物走私、促進流失文物返還領域有多次成功合作實踐。
有分析人士認為,法國此次的立法舉動,不僅順應了全球持續(xù)“去殖民化”浪潮的大背景、給其他西方前殖民國家“打個樣”,也給“從對抗掠奪到文明合作”的時代潮流注入了積極動力。
作者:梁凡 來源:工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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